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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生关心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申报填写问题汇总!

更新时间:2019-01-18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申报填写问题

  据广东自考了解,相关规定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将会适时调整,而相关部门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软件已经上线,自考生可以在APP中申请抵扣个人所得税。以下是申请抵扣个人所得税的继续教育专项问题整理:

  一、填写继续教育起止时间

  问:如何填写继续教育的起止时间?

  答: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从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这个也就是说无论考生是否入学,还是已经在准备自考了,考生在继续教育过程中能够享受到的扣除期限只有2年。如果填写的是2019年9月,那么结束的时间就需要往后推算到2021年9月。

  二、减免力度

  问:假如纳税人一年取得两种资格证书,可以按7200元扣除吗?

  答: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纳税人一年取得两种资格证书,也仅可以按3600元扣除。

  三、填写申报方式

  1、在申报方式上假如选择第一个,在中间换工作了怎么办?

  答:只需要在找到工作后再在APP上更改就可以了,如果两份工作之间有就业空档期,之前填报的单位在结算工资后也不会再给考生薪水,也就无所谓税务扣除的说法。

  在这一点上,大家可能需要注意了,在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后,会弹出工作的单位,这里面有可能会查询申请者多个曾经工作的单位名字,选择现在所工作的单位,并且对以前曾经工作的单位申诉,将其清空。具体可以到个人APP登录,在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栏目完成操作。

  2、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如何进行申报缴纳?

  答:对于非工薪阶层,或者没有固定单位帮扣税的,往往需要自行申报。

  注意:如果是自行申报办理,不能实现每月每月扣,需要到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按年办理。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的,可以填写纸质/电子模板,去相关地点办理;也可以在app端填写相关信息,在线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工作。

  以上是自考生关心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申报填写问题汇总,考生如果还有更多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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