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公告

领取自考院校推荐2018年11月申请的学士学位证书公告

更新时间:2019-01-17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领取自考院校推荐2018年11月申请的学士学位证书公告

  据广东自考了解,2018年11月申请的金融、金融管理、物流管理、销售管理学位证书已到,请各位考生按有关规定前往领取,详情如下所示:

  一、领取时间:

  2019年1月16号-1月19号、2019年1月21号-1月24号 9:00-11:30、2:00-5:00

  注:逾期未领的,请于3月4号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领取。

  二、领取地点:

  大学文科楼办公区5楼1520室 (联系电话:0755-26538907、26534150)

  三、领证条件:

  1、为确保万无一失,学位证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领取。

  2、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另外特别提醒:不能私自拆开领取的学位档案!证书和档案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学士学位证书是考生努力的成果,而且仅此一份,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

  考生领取学位档案之后更不要因为一时的好奇擅自拆开看看里面写了什么内容,封条一旦被考生拆封,档案就失去原本的保密性质,这样会导致档案的失效,考生在以后的就业、落户、考公务员等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因此只有具备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企业的人事主管部门才能拆开考生的档案。

  以上是领取自考院校推荐2018年11月申请的学士学位证书公告,考生如果还有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bl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