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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转考要办理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0-04-28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自2016年1月1日起,自学考试省际间转考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全国统一电子转考,不再由省办以机要形式寄出纸质考籍档案,而是由省考办通过电子转考平台进行寄发和接收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那么,自考转考要办理什么手续?

自考转考要办理什么手续?

  广东省高等教育水平位居中国前列,普通高等院校数量居全国第二,高达147所。其中,广东省广州就占据了80%,因此许多异地或省外考生都会选择报读广州自考,但是部分考生由于已在参加了本地自考,想要办理转考,就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考手续。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以及转出外省三种情况,以下简单介绍办理自考省内转考和外省转入手续的具体流程:

  一、省内转考

  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可以在省内不同市、县(区)报考。考生报考不同专业,不用办理改报专业的手续。凡持有两个以上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

  1.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系统中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合并准考证号的申请后,到县(区)考办提交原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并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省考办审核通过即可,审核结果登录系统查询。

  二、外省转入

  需要在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并要求使用其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合格课程成绩的外省考生,要办理考籍档案转入手续。

  1. 考生按照新生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广东省省自学考试准考证

  2. 考生办理转入必须在每年3月1-25日和9月1-25日办理

  3. 考生登录系统,通过外省转入功能查实广东省考办已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并打印、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后签名确定。再向县(区)考办提交登记表以及广东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4. 县(区)考办收集考生资料,验证考生资料后,交给考生转入凭证以及退回证件原件,将考生资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证考生资料后,通过系统的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录入考生在我省的准考证号,在复印件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3月32日前和9月30日前将考生材料以及转考登记表上报省考办。省考办审核后,考生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即可。

  以上就是较为详细的自考转考手续信息,考生若对以上内容存在其他疑问可持续关注广东自考资讯或与在线老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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