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大专报名没有限制,对于考生的学历、年龄、户口等的呢...【详情】
更新时间:2023-04-13教育学院3月19日发出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金融学(原金融管理)、工商管理商务管理课程组(原商务管理)的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具体如下:
一、 报名资格:
毕业所需考试课程(不含论文)未通过门数少于三门(含三门)。
二、 报名日期:
1.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请务必先下载《自学考试论文申请操作流程》,按照说明于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在教育学院官网自学考试“论文申请”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8、9、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三、 报名人数:
金融学(原金融管理):100人,额满即止。
工商管理商务管理课程组(原商务管理):100人,额满即止。
四、 报名费用:
毕业论文考核费:37元;
毕业论文培训费:1000元。(不收现金,现场刷银联银行卡)
五、 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地点:教育学院206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苏州苑40栋)。
2. 现场确认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亲自前来办理。
3. 带备材料(复印件均为A4规格,1份):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③《申请论文登记表》(网上报名时请打印);④成绩单(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
请在报名截止日期三周后登陆教育学院网页查询导师分配情况并熟记自己的论文报考序号,下载相关指导资料。
六、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苏州苑40栋206室
邮编:510632 电话:020-85220278
七、 论文工作全程安排:
1. 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8、9、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 分派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进行论文撰写培训):报名截止后两周请登录教育学院官网查询分派论文指导教师姓名、记录联系方式。并按照要求主动联系导师,逾期没有联系导师则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3. 论文撰写期间的联系人:分派指导教师后,凡论文撰写、格式、提交、答辩等问题,请直接咨询指导教师;
4. 论文撰写期间与导师的联系方式:初稿、修改稿一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指导教师,每次发出后,必须电话确认导师是否收到;
5. 提交论文初稿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6. 提交论文正本及《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时间:2019年8月31日前。论文正本三本,封面封底从教育学院官网下载,请使用A4规格复印纸打印,切勿更改封面用纸。8月31日仍未提交论文正本及《本科论文检测报告》,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7. 论文正本及《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提交方式:快件邮寄给导师(地址同前,收件人:导师姓名);
8. 论文答辩:请留意教育学院官网答辩通知;
9. 报名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论文写作或论文答辩不及格,费用不予退还。
八、 未参加培训者论文提交要求:
凡未参加毕业论文培训者(论文导师非教育学院安排),在毕业论文答辩之前,请提供:
1. 结合本专业理论与实践、符合本科论文要求的论文正本三本;
2. 撰写论文过程的论文提纲、初稿、修改稿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3. 请提供信誉度较高的正规高校或正规检测公司的《本科论文检测报告》(注意:一定是《本科论文检测报告》),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40%;
4. 论文提交方式:请将上述论文、佐证材料和《本科论文检测报告》于2019年8月31日前送达或快递寄达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教育学院206室(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论文写作)。
考生要注意此次报名是限额的,并非规定时间期限内就可以报名,因此符合自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尽快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