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考公告

关于发放2018年上半年惠州自考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通知

更新时间:2018-11-04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发放2018上半年惠州自考毕业证书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工作安排,2018年上半年省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以下是惠州市发放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的相关通知,请各位考生按下列安排领取自考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

  一、发放对象:

  在惠州市办理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

  二、领取时间:

  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30。

  三、领取地点:

  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自考科(惠州市相关部门大门进门右侧大楼二楼)

  四、注意事项:

  1、 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发一次,遗失不补。领取毕业证书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毕业证书是考生重要的个人材料,因此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考生领取自考毕业证书的同时会发放考生的毕业材料,毕业材料是考生无法复制的材料,仅此一份,考生拿到自考毕业材料之后一定要放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地方寄放,千万不可自行拆封,尤其是未来要考公务员以及进国企单位的考生,个人档案将会影响考生的未来发展。

  广东自考要提醒各位考生,符合自考学士学位申请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所报考的主考院校学士学位申请的时间,以免错过申请的时间,学士学位的申请是有时间限制,而且错过了申请时间,以后将不会有申请的机会。考生如果有自考毕业办理的相关疑问,可以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

bl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