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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深圳2018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通知

更新时间:2018-10-28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领取深圳自考毕业证书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相关的工作安排,2018年上半年广东省自考毕业审核工作已经结束,各地自考均公布了关于领取自考毕业证书的相关通知,以下是深圳市2018年上半年发放自考毕业证书的通知,据广东自考了解,深圳市本次共有4012名考生获得大学本、专科文凭。详细领取自考毕业证书有关事项的安排如下所示:

  一、领自考毕业证时间:

  10月29日至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领自考毕业证地点: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联系电话:82181999。

  三、领自考毕业证条件:

  毕业证书需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领取;如确实需要委托他人代领的,除提供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毕业生档案号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外,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及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注意事项:

  1、在2018年6月办理了毕业手续的考生,可通过自考官网查询审核结果。如通过审核,请考生记下自己的毕业生档案号,并在领证时出示该档案号。

  2、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3、在助学单位接受培训并提交办理毕业手续资料的学员,毕业证书由助学单位集中发放,请考生直接与所在助学单位联系。

  考生领取自考毕业证书后务必妥善保管,遗失后只能办理毕业证明书,而不会补发毕业证书,但是毕业证明书的作用与自考毕业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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