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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事业管理科目:行政法学课程简介

更新时间:2014-11-28来源:广东自考点击量:

  《行政法学》是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课,是基于行政法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应用到公共事业与行政领域的一门面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的综合型课程。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确立,如何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运用,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已日益受到广大行政法教学科研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的重视,《行政法学》这门课程基本理论的阐述就是解答上述难题的关键。

  《行政法学》课程内容安排相对灵活,在教师讲授的基础上讨论并结合学生的建议安排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在行政法概述介绍行政法相关概念及行政主体、职权等;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一般包括行政行为与公共行政程序;行政救济,主要涉及行政赔偿、补偿、复议等;行政诉讼则主要讲解行政诉讼的概念,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参加人、程度等。

自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通过这门课程的修习,让学生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应用行政法的理论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后继课程的学习打下必要的基础。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一个新专业,其社会需求十分强烈,而且需求量极大,这是我国继经济体制改革、政府体制改革后事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形势所决定的。因此自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受到报考考生的青睐,越来越多考生选择报考自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一方面可以掌握专业知识技能,一方面能拿到这所名牌高校的毕业证书。

  想要报考自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考。详情可拨打自考热线电话400-0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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